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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能范围
1、组织研究拟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;
2、组织研究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重大问题,组织拟定城市建设发展的综合性方针政策;
3、组织制定城市建设年度立法计划;
4、负责城建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贯彻;
5、负责协调城市建设行业的科技和标准工作。主要负责研究拟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,科研和行
业标准项目的协调、审查和 归口上报工作;
6、负责中国人居环境奖的申报、评选工作;
7、负责全司人事、外事和文书档案管理及全司行政事务工作;
8、督促检查全司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,协调、催办各处工作进度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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