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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能范围
1、指导全国城市燃气、供热、道路、桥梁、隧涵、停车场、城市照明的行业管理工作。
2、研究拟定行业发展战略、中长期规划、改革措施以及负责拟订行业发展方针、政策、
法规、规章、行业规范及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。
3、研究制定行业改革措施、市场准入制度等,指导市政行业改革。
4、会同有关司负责市政公用行业工程设计、施工、监理资质标准制定、资质审查等工作。
5、研究拟定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有关的管理政策、规章、建设标准、工程定额及市政公
用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政策,归口管理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工作。
6、负责环保产业中涉及我司业务的国产化工作以及技术示范工程工作。
7、负责联系中国城市燃气协会、中国城镇供热协会、中国市政工程协会的工作。
8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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